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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网约车新政”】树立共同创造财富的理念,改变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
发表时间:2015-10-21 16:35:10 作者: 陈禹
2015年10月10日,交通部对外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为及时反映专家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与意见,10月14日上午,信息社会50人论坛组织召开“专车新政与共享经济发展”研讨会。与会嘉宾围绕《办法》引发争议的深层次原因、《办法》有关规定对我国经济社会整体和产业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如何推动我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新兴业态发展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会议由信息社会50人论坛轮值主席、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主任张新红主持。

  信息社会50人论坛成员、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教授陈禹应邀出席会议。他认为,《办法》引发争议这件事有两个关键词:一个关键词叫做一定要克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第二个关键词就是财富是共同创造的,生产关系的改造是使得整个社会财富得到更有效的利用。除此以外还有两个关键因素:一个是新技术,一个是新的分工模式,而网络预约汽车这个事正好这两件事都在里面。

以下为现场发言:

  我觉得这件事是一个非常好的切入点。我从说要改变历史观这个角度来说两个关键词,一个关键词叫做一定要克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战略性的模糊或者对于不确定性的一种理解,是一种历史观。咱们现在的很多部门,包括现在在一些干部培训中坚持的还是非此即彼的两分法。什么事情先分清楚到底是什么。原来的出租车公司这种模式,干什么非得还按照这个来。我觉得第一个关键词,就是要改变历史观和发展观,要打破非此即彼的观念,积极的模糊性或者说战略的模糊性,把这个新概念树立起来。
  和这个相关的第二个关键词,可能对经济学更重要一些的,就是财富到底怎么来的,财富是怎么创造的,也就是共同创造财富这一点。我记得那次在阿里巴巴谈的时候说过这个东西。段永朝引用了一个词,就是消费者和生产者两者的截然分开,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这两个词已经合成一个词了“prosumer”。你非要把开车的人,或者只是消费者或者只是生产者,然后还得订劳动合同,实在有点消极。从近代经济发展的几百年来,GDP发展多少倍,这里面有一个算法的问题。实际上在古代社会里面很多家庭里面的生产东西,什么推碾子,磨面,蒸馒头都没有算进来。现在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是不断的把这些原来是各家各户自己的、没有列入社会流通的财富算进来了,所以这个GDP才猛增这么多。我觉得如果把这个问题考虑进去,那GDP算法本身有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今天不谈。
  在所有这些问题中,共同创造财富是一个基本的理念。比如刚才说到的,目前这个办法里面,一个基本的想法还是一种分大饼的方法,还是一种“就这么多市场,我分给你多少,你不能超过多少份额”,这个话说的实在有点没水平。因为那么多的车在家呆着,不用也是不用,这是不是社会财富,你调动起来怎么不好呢。所以第二个关键词,就是财富是共同创造的,生产关系的改造是使得整个社会财富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对此我倒建议咱们可以算笔细帐。实际上现在通过这样一个办法,到底有多少闲置的社会财富得到充分利用,把它发掘出来,使得整个社会老百姓受到得实惠更增加,这笔帐可以算算。这样算一算可以看到我们局限在原来的分大饼的模式,还是考虑工资价格利润,还是勺子大勺子小这些老话,那是不对的,今天的事情不是这样的。
  当生产关系改变的时候,有两个关键因素,一个是新技术,一个是新的分工模式,而网络预约车这个事正好这两件事都在里面。一定要认清共同创造才能有更多的财富,从这一点出发来考虑问题。另外,我很赞同其他几位老师的意见:第一,这件事能够进行讨论,应该说很有意义的。第二,我们的讨论可以更深一层,可以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理念来考虑。最后还有模糊性,到底法律模糊到什么程度,这是法律专家的事。可能我们这些搞理论的人比较喜欢突破非此即彼的东西,但是作为实际操作,又要有一个界限,这个方面法律界朋友要多讨论一点。在实际问题、我还少坐滴滴打车,但是对于背后的理论问题确实还是在考虑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