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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看待分工
发表时间:2015-07-20 16:53:17 作者: 姜奇平

最近,这个圈里不断有人从分工这个源头上,比较信息经济与工业经济的不同。

昨天乌家培先生在信息经济学家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上指出,经济学家要关注根子上的基础理论问题。陈禹先生又一次提出对斯密“交换产生分工”的质疑,而谢康理事长也在展望信息经济学理论发展时,提出针对斯密的分工,需要加强对协调成本的研究。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前后三任理事长都关注到基础理论中的同一个问题,值得认真思考。

陈禹的观点

陈禹认为“交换产生分工”的说法有问题。主要理由是这个命题忽略了合作,而“合作产生分工”同样可以成立。因此他主张用分工合作这个提法。陈禹认为,交换隐含着所有权的转移,但在合作中所有权可能并不转移,可见在分工之前,还有更基本的逻辑支配着人类的行为。

我对此有两点评论,第一,交换与合作,可以视为网络的两个方面,交换强调的是节点,合作强调的是节点之间的联接。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网络先于分工。陈禹先生一再主张复杂性整体论视角,认为整体不是局部之和。网络中仅有节点与节点之间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的等价交换,显然不能构成复杂性意义上的整体;一定还存在交换中被遗漏的东西,这就是非契约性的合作,有这种合作才能达成一加一大于二的网络效果。第二,交换与所有制的关系也分两种,一种是所有权中的支配权与使用权不分的情况,在交换中随着所有权转移,支配权与使用权一起转移,这是标准的交换;另一种是所有权中的支配权与使用权分离。比如礼品交换,使用权转移了,但支配权没有转移。互联网中的交换,越来越倾向于这种分享型交换。由此还派生出平台分享,按使用收费的新的交换模式。

在4月7日,游敏先生与高邦仁、我座谈《3%》时,也提到陈禹先生这个思想。游敏先生上升到更高的高度,认为这是排中的西方意识与中庸的中国意识的不同。排中,所以认为交换的双方,你是你,我是我;而中庸,则认为交换的双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谢康的观点 

谢康则从斯密的分工理论,得出应加强协调成本研究的看法。强调研究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协调成本及调整。协调成本包括摩擦成本和调整成本(谢康、肖静华,2011)。这个研究方向无疑也十分有意义。

协调成本实际是分工中的合作成本。科斯说的交易费用,已经看到斯密分工理论的缺陷,市场交换不仅不是零摩擦的,而且是具有高摩擦成本的。但科斯主张以企业这种金字塔化的组织形式降低交易费用,与网络的扁平化是相反的。如何在网络发挥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的实践背景下,进一步深入研究协调成本,就成为摆在信息经济学面前的新任务。

我认为一个可行的突破方向在于,沿着多品种范围经济的研究方向,可以形成与科斯相反的协调成本理论。按科斯的理论,协调成本越高,为了降低协调成本,组织越需要金字塔化;而按基于品种的范围经济理论,协调成本越高,为了降低协调成本,组织越需要扁平化。在这方面,中国学者有自己的研究优势。谢康早在1999年就提出内生成本与品种关系的范围经济图示,我也一直主张在价格-品种框架下研究范围经济,这与美国学者以价格-数量框架研究范围经济的多产品范围经济有着明显而实质的区别。

我的观点

关于从分工这个起点研究信息经济,我也提出自己的主张。我建议沿着“复杂性-简单性”的范式分别,将斯密的分工,重新解释为多样化与专业化的统一。以专业化代表简单性维度,由此衍化出数量-价格框架(经济学标准的同质性框架);以多样性代表复杂性维度,由此衍生出品种-价格框架(中国范围经济学的异质性框架)。把合作与协调,作为使多样性变得经济的条件。

说重新解释,意思相当于说修正。第一个对斯密的分工作这种重新解释的,正是杨小凯。杨小凯第一次说“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是分工发展的两个方面”。在斯密的原文中,前者对应的是市场范围,后者对应的是市场规模。正好形成范围经济与规模经济。

这种划分的特别的意义在于,突出了一种新含义的协调与合作。协调与合作不是指向科层化,而是指向扁平化;不是指向协调成本的递增,而是指向协调成本的递减;不是指向节点之间的机械联系,而是指向节点之间的有机联系,不是指向基于契约的合作,而是基于信任的合作;不是指向向心化的合作,而是小世界网络中去中心化的合作。总的来说,都是从同质单一的简单性系统指向异质多样的复杂性系统。

新概念分工的实践针对性

以这种划分提出问题,不光有理论针对性,更有实践针对性。其实,“互联网+X”从长远观点看,可以直解为这里的“多样化+专业化”。专业化对应规模,规模化发展对应产业化发展;多样化对应品种,多样化发展对应服务化发展。“互联网+X”带来的转型,代表互联网推动X向多样性、高附加值的增值服务业态发展,要求处理好批量和品种的配置关系,实现从单一品种大规模生产向小批量多品种转变。使X的工业化时代特征与互联网的多样性的时代特征有机结合起来。

以这样的观点重新看待分工,分工就不再是分立、对立,而内在地具有了网络中的互联、交互的新含义。这种互联与交互具有异质性的有机联系的特点,它通过网络正反馈带来的报酬递增机制,使协调合作从成本递增变为成本递减,使多样性从不经济变得经济。解决了传统分工理论只有专业性一个价值来源,从而在效率最大化(MC=MR)后无法进一步提高附加值的难题,开辟了通过创意型创新和个性化定制,让多样性带来高附加值(异质性均衡下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道路。当前的“互联网+”,反映的就是这样一种经济潮流。

以网络看待分工,

对中介也需要重新认识

游敏一再强调“中”(如A非A,亦A亦B,相当于inter,由此Internet可理解为中网)这一中国较发达而西方较缺失的概念,高邦仁在《3%》中也强调“中庸”。分工原来是排中的(强调A不是B,如生产者不能是消费者,连杨小凯也是这样定义的)。以网络看分工,分工也有其“中”(致中和)的一面。这种中的性质,以斯密的道德情操包括利他、合作等西方概念,始终说不到位。我们从中介来理解这个疑难问题。

以往的分工,以货币为中介联系供求;网络下的分工,则以信息为中介联系供求。货币与信息,按照游敏的新解释,都是指中,是中与介的合体。在经济学里,中是指流动性;介则是指介质。作为中来说,货币与信息没有区别,都是流动性;但作为介来说,二者却有区别。货币适合作量的介质(一般等价物),信息适合作质的介质(具体媒介)。在网络中,信息通过对等透明机制迅速流动转换,比货币在M1与M2之间转换的摩擦力明显小得多。以信息作为中介,比以货币作为中介,对分工的协调会更有效能。

游敏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高邦仁和我说,古人讲逐鹿中原,控制了中,就控制了天下。因为中就是太极的阴阳鱼S线,是管事物转换的。中本身不应该对分工中的两极过多干预,但工业化往往利用货币来干预供求。最近中国股市异常大涨,明眼人应看出,这是对中产阶级的又一次掠夺,旨在化解中国的债务于无形。但这显然是违反中的原则的,信息透明机制不允许这样在利益相关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们下套。如果信息机制与货币机制长期竞争下去,货币金融这种整天靠惩罚自己的顾客来获利的机制,就会越来越容易被取代。中对应信(实体与虚拟的吻合),从长远来看,信息对应的信任将决定货币对应的信用。而对网络下的分工来说,信息透明将是化解供求风险之本。利用分工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害人,有效但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