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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利益,还是分享经济?——评专车新政
发表时间:2015-02-24 17:21:14 作者: 姜奇平

近期,上海、北京等城市交通管理部门陆续对以滴滴专车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交通服务新业态进行严打(以下简称“专车新政”),并引发舆论广泛争议。

 

正如新华社评论指出的,符合分享经济发展趋势的专车模式,却成了有些部门的“眼中钉”“肉中刺”。究其根源,是因为专车服务撼动了出租车的封闭垄断地位,动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奶酪”。保护垄断,打压创新,就是逆市场规律而动,就是阻挠改革。尤其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不能披着看似“合法”的外衣,将分享经济的创新萌芽“乱棒打死”,充当某些垄断利益的“保护伞”。

 

当前,随着互联网分享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租车行业成为创新活跃领域,滴滴专车、快的、HKTaxi、飞的,以及美国的Uber、巴西的Easy Taxi等纷纷涌现。分享经济(又称“分享型经济”)是指将资产的支配权与使用权分离,分享支配权,而按使用权收费的创新模式。对于专车服务来说,就是不管车是属于谁的,按谁使用车交费,按车服务于谁收费,这样一种租车模式。在这种共享闲置车辆的模式中,过去只能作为私用的私家车辆,可以作为专车投入服务领域,以互助形式供社会分享。这对于社会车辆的物尽其用,市场充分配置交通资源,方便消费者出行生活,私家车主获取服务租金补偿,是一件多方共赢的好事,代表未来发展方向。

 

但唯一触及的利益,是以“份子钱”为特色的现有出租车行业利益集团的“奶酪”。以“份子钱”的方式配置资源,是指政府对出租车行业进行管制,通过出租车经营权审批制度来控制出租车数量。“份子钱”的激励方向不对,不是激励市场,而是给一些政府部门或公务人员寻租提供了空间。“份子钱”这种不合理的利益方式,导致当前出租车市场上出现以配置资源无效率为特征的政府失灵的迹象,一方面“份子钱”成为出租车司机不堪承受的“大山”,严重挫伤服务供给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各种打车难又使打车的消费者怨声载道,满意度难以提高。突出表现在出租车市场供求失衡。这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驰。

 

在这种情况下,上策是以网络配置资源(特点是一对一精准匹配)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滴滴专车为代表的移动互联交通服务新业态以“互联网+交通”服务新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创新,改变了传统城市交通的运行环境,形成了新的供给模式和交易关系,不仅极大提高了效率,满足了社会需求,更是“分享经济”在中国交通出行领域的代表。“互联网+交通”新兴生产力将成为推动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重要驱动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正当改革进入攻坚克难阶段时,令人感到蹊跷的是,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各个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几乎不约而同,集中出台专车新政,是在向谁发难?背后是否还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份子钱”是由物价和交通分管部门联合制定的,是一笔糊涂账没有具体支出标准,需要查一查,有没有该打的苍蝇,该抓的老虎。

 

我们支持国家站在全局高度,鼓励移动互联网在交通行业的创新应用,扶持“互联网+城市交通”新业态在中国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放开城市客运准入,实行简便许可,推动中国城市交通走上市场经济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