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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进村助力扶贫攻坚
发表时间:2015-08-02 19:40:17 作者: 汪向东

本文为阿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著名信息化专家、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在赣州革命老区电商峰会上的发言。

一、电商进村助扶贫,是重大的政策创新

前面,我们听了财政部、商务部的主管领导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及其助力扶贫的重要讲话,分享了宁都、于都两县的典型案例。在我看来,电商进村助扶贫这件事,其实是重大的政策创新。

首先,”电商+扶贫”本身就是一个新事物。一方面,从电商角度来看,今天我们所讲的电商扶贫,相对于前些年的电商来说,有一件事改变了,改变了电子商务发生的场景。今天的电商扶贫,是要在贫困攻坚的主战场,在贫困县、贫困村,围绕贫困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它是电商主流化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程度出现的新事物;另一方面,从扶贫的角度来看,过去在多年的扶贫工作中采用过许多方式,但以电子商务扶贫是一种新事物,是新的扶贫方式,符合国家提出的“创新扶贫方式”的要求。

其次,在商务部、财政部联合推进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的部署中,我们很高兴地看到,此次财政扶持政策特意把电子商务进农村跟扶贫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是“互联网+”背景下重大的政策创新,明确体现了中央政府希望以电商进村助力扶贫的政策意图,使来自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县的占比,分别达到77%和44%。应该向商务部、财政部表示崇高的敬意。

再有,电商进村助扶贫,也是电商平台的政策创新。比如,我们研究电商,跟踪观察阿里好多年。作为一个第三方平台,阿里的策略过去一直是强调一视同仁,对所有的用户要一视同仁,政策取向是中立,一碗水端平。但是,自去年以来,我们看到,随着村淘计划的推出,它改变了。它把平台服务的用户,做了区隔,对不同客户,采取不同政策,调配不同的资源。对农村这样一个特殊市场,制订专门政策,其中包括了较大比例的贫困县和贫困村。换句话说,阿里的平台政策,从过去的一视同仁转向一种有区别、有倾斜的政策,这种改变与过去所做的“聚蕉行动”、“聚果行动”不同,它不是那种短期性的活动,而且基本策略上的转向。我跟踪研究阿里多年,我认为,这样一个重大转变非常有意义,它意味着以阿里为代表的电商平台企业,开始把自己的经营跟国家的目标,跟企业的社会责任结合起来。

还应该指出,我们正在开展的电商进村和扶贫结合的探索,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和国际性。国际上那么多亚非拉发展中国家要实现联合国千年目标,中国如果能够利用“互联网+”时代的赋能,利用我们在电商领域拥有的相对优势,通过电子商务进村,走出电商扶贫的成功道路,是对全人类的伟大贡献。我相信我们有希望去创造这样的国际经验。

二、电商进村与扶贫结合带来新挑战

电商进村助扶贫,会带来不少新的挑战。其中,一个重要的挑战,就是机制的挑战。

在电商扶贫的过程中,其实存在着不同的逻辑,它们既有交集,又有矛盾。一类是市场逻辑,市场的逻辑是强调资源的优化配置,强调资源配置的效率,强调利益用市场化的方式来补偿,强调增加利润;再一类是公益逻辑,公益的逻辑强调的是良知、善举,强调公民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第三类是政府逻辑,政府的逻辑是按照执政目标的要求,强调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这三种逻辑当然有交集,需要结合,但有时又会出现矛盾。反映在电商进农村、电商扶贫上的时候,你不能够期望一个企业用政府的方式行事,企业可以做公益,尽社会责任,但不能要求企业放弃市场化的逻辑,牺牲市场效率,这里面就有矛盾。这样的矛盾,正是这个领域创新的机会。

前不久,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了第一个国家级电商扶贫的试点――甘肃省陇南市。这几天到赣南调研,去了瑞金、兴国,再次去了宁都,今天又看了于都。我觉得,电商进村与扶贫的结合虽然刚刚破题,但已经让人们看到不少新的探索。这里就包括赣州的探索,于都的探索,宁都、瑞金、兴国的探索。上个月,我去了延安,延安也在探索,其他很多贫困地区、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也在探索。这会为破解电商与扶贫结合中的新挑战,提供更多的经验和启示,让我们未来电商扶贫的路,走的更顺畅。

三、应对挑战需要明确几个原则

我觉得,有几点是很重要的。

第一,是效果导向。

检验电商扶贫的成败得失,只有一个最终的衡量标准,那就是看能不能、看在多大程度上让贫困主体通过电子商务获得实实在在的帮助,脱贫致富。哪怕你能在电子商务这个领域里玩出花来,最后都得归结到这一点上。所以,我们的电商扶贫要明确实效导向的原则。与其这样,我建议大家,怎么做能够最好地实现最终的效果导向,就怎么做。其中,拿电商扶贫的产业依托来说,我们去很多地方调研,听到不少人在讲,能不能把当地农产品给卖出来。其实,电商扶贫需要开拓思路,就像两部委主张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电商扶贫的产业依托上,要效果导向,接二(产)连三(产),要不拘一格。

第二,要基于市场。

无论是开展电商扶贫,还是电商进农村,都不是政府可以包打天下的。在地方上,政府要去打造少量的亮点并不难,难在“成规模、可持续、见实效”。首先,真正要解决问题,就必须有足够大的规模覆盖;然后,在成规模的基础上,还得实现可持续发展,并见到实效。为此,一定要基于市场,找到市场化的投入补偿方式。不然的话,很难实现“成规模、可持续、见实效”的要求。

第三,要把握规律。

我们既然做的是电商扶贫、电商进村,那它就要符合电子商务的规律。前面所讲电商场景的变化,改变了条件和难度,并不改变电商的一般规律。这个规律体现在扶贫上,我们就需要明确一点,就是要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单一资源驱动的思路为双轮驱动(即资源驱动+市场驱动)的思路。所谓资源驱动,简单说就是“有什么,卖什么”;所谓市场驱动,就是市场“要什么,卖什么”。其实,电商扶贫的精髓就在于市场驱动,而不是资源驱动。你看看现在的淘宝村,其中大致1/3以上,是通过电子商务实现了产业创生。好多地方就是因为电子商务让村民对接了广域大市场,在大市场上找到了需求,在当地从无到有地创生出新的产业依托。这种电商创生,不仅能够很好的实现草根主体自己的脱贫致富,而且推动和实现了当地产业结构的升级。这种市场驱动的能力,正是电商给我们带来的新能力。过去,贫困村受限于线下的传统交易方式,只能在本地市场的小范围内打转转,而贫困地区的本地市场就非常狭小,资源有限,限制了扶贫的效果。现在电商改变了什么?电商改变的最重要一件事,就是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主体一下子具备了对接广域大市场的能力,让人们可以有机会在与大市场的对接中,跳出单纯农产品附加价值非常有限的制约,找到新的需求,找到更大的赢利空间,从而形成新的供给,从而拓宽脱贫致富门路,让扶贫之路走的更加宽广。所以,就电商扶贫来说,把握电商市场驱动的规律至关重要。

第四,要持之以恒。

我们毕竟是在贫困地区做电子商务,场景的不同,让它条件相对更差,挑战更多,难度更大。因此,切忌急功近利,欲速不达,甚至导致动作变形。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场规律和扶贫规律,扎扎实实去做。

第五,是机制创新。

我们现在有政府、平台、服务商、网商、社团等不同的主体,参加到电商进村和电商扶贫中来。单一哪个主体都不可能包打天下。既然多主体参与做一件同样的事,多种不同的逻辑在其中发挥作用,那么,他们之间互动合作的机制就变的非常重要。既然这是新事物,机制创新就是必然的要求。

四、电商进村助扶贫仍需更多政策配套

电商进村助扶贫的总目标很明确,就是脱贫致富、全面小康。电商扶贫还有分目标,即交易实惠、产业升级、能力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和社会发展。为了完成这些分目标,电商扶贫有5个方面的任务,我把它概括为“15字诀”,即“拓通道、建支点、育网军、强体系、优环境”。要完成这些目标和任务,特别需要像两部委推进电商进村助扶贫这样的政策创新。同时,也还需要更多的政策配套,比方说,相关的基础设施,交通条件、宽带上网等。贫困村产业生态的改善也需要假以时日,需要更多的政策配合。

除了政府的政策,还需要更多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来参加,大家一起把好事情做好。

五、机制创新要落在“双引擎”上

机制创新怎么做?我觉得要落在“双引擎”上。

首先,机制创新的检验标准,是要看最后是否有利于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双众创”和“双公共”,就是“双引擎”。简单说,检验机制创新成功与否,要用这个标准,看是不是有利于打造“双引擎”。

第二,机制创新离不开广大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和全程参与。机制创新不是闭门来做,而是要在电商进村助扶贫的实践中,在多主体间的互动上,通过广泛参与和全程参与,找到最好的机制。

第三,电商进村与扶贫的机制创新尤其离不开平台。为什么?这是电商规律的要求。今天讲电子商务,谁都不能忽视平台经济的客观存在。在机制创新中,政府以及其他主体,如何去和平台一起共同构建新的机制,把平台的作用发挥好,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构建面向效果的本地化的服务体系,是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本地化的、市场化的或者基于市场的服务体系,对于实现电商进村、电商扶贫的目标,真的非常重要。今天因为时间关系无法展开,我有一些相关的博客文章讨论到这方面的内容。

第五,动态的、可调整的机制设计远胜于“工程”设计。在我看来,机制设计是顶层设计最重要的内容。我们知道,电子商务进村、电子商务扶贫这件事,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在里面,未来的变化难以预测。如果用工程设计的方式来制定电商规划,这本身就很不靠谱。电商进村和扶贫,特别在电商导入的阶段和地方,一定是个且行且调整的过程。许多时候,你觉得把事情都看清楚了,白纸黑字在规划中设计做多少个工程,结果很快就过时了。我的观点是,与其做工程设计,不如做好机制设计,让你的机制可以且行且调整,这个更重要。

我把今天想说的观点概括起来,有5个关键词。一是效果导向,二是不拘一格,三是机制创新,四是基于市场,五是服务体系。最后考虑到我们很多老区的电子商务还处在导入期,我想用下面几句话作为结束语:电商导入期,且行且调整。“模式”是浮云,实效为根本。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