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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基因工程”
发表时间:2015-02-12 20:04:10 作者: 汪向东

在长期跟踪研究我国电子商务的基础上,近年,我们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与业内同行合作,加大调研力度,在国内多个省份就农村电子商务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其中的一项就是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托的“经济社会转型中的农村电子商务”研究,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深入调研和剖析典型案例,揭示和研究电子商务给我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变化。本章的内容就是根据该项课题的研究报告改写的。[1]

一、   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视角看农村电子商务

1、 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转型与“新农村建设”

纵观历史,我国无疑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

什么是经济社会转型?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下,简而言之,经济转型,指的是中国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简称为“两个根本转变”)的过程;而社会转型,指的是中国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化过程,有研究者曾将其归纳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2],或直接表述为“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社会的转型。这种转型包含了社会结构的转型、社会运行机制的转型和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型三个方面的内容”[3]。从经济转型与社会转型的关系来看,经济转型是社会转型的基础,前者包含在后者之中。基于中国现实的发展阶段和国情特点,人们不难得出结论,工业化、城镇化以及改革开放带来的市场化、国际化,顺理成章地成为实现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必经之路。

然而,全球信息化浪潮的到来,让当代中国人对于信息化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系有了新的思考。中国毕竟是发展中国家,我们在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与全球信息革命不期而遇。如何处理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关系,是我们不可回避的战略性问题。信息化不仅涉及手段,而且关涉目标。在信息革命时代,信息化作为助力经济社会转型的手段,可以也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经济社会转型的目标本身也包含了信息化的要求,即不再只是由农业经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经济和工业社会,而且要转向信息经济和信息社会。

事实上,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对于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关系,的确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认识的过程。当时,在实践上为解决信息通信技术供给严重短缺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制约,国家在经济战略上进行结构调整,优先发展电信、电子等信息产业,但在认识上,更多地还是把信息化放在从属于和服务于工业化的地位。90年代,信息化实践在国内外加速发展,尤其互联网的商用推动“新经济”崛起,国内在战略指导思想上把信息化从局部和从属地位提升到全局的高度和与工业化互补并进的地位。进入新世纪以来,尽管面对全球互联网泡沫破裂的短暂低潮,尽管在实践推进中和执行力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在指导原则层面,信息化的战略地位仍一直得到了应有的肯定,这表现在从“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2000年)、“新型工业化道路”(2002年),到“五化并举”、“两化融合”(2007年)、“两化深度融合”(2010年),再到“‘新四化’[4]同步发展”(2012年)上。从经济社会转型的视角看,信息化必须融入其中,同步发展,乃至发挥带动和引领的作用,这就是我们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推进中国转型的必然选择。

“两化深度融合”、“‘新四化’同步发展”,作为覆盖全局的战略任务,当然也适用于农村。不仅如此,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某种角度上看,这更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任务。农村的经济社会转型是整个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基础和主体,换言之,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广度、深度和速度,影响着、甚至决定着中国经济社会整体转型的状况。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原因,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将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那么,现阶段它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我们理解,2005年,中央明确提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规定了现阶段的目标与任务。具体来说,这集中体现在新农村建设的“20字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和“城市反哺农村”、城乡统筹等一系列部署上。毫无疑问,信息化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中应该发挥其应有的战略性的作用。

有研究者正确地指出,涉及“三农”的信息化,包含了非常丰富的内容。[5]而农村电子商务也会从多层面、多角度发挥助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作用。尽管人们对包括涉农电子商务在内的“三农”信息化与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之间关系的研究还有待深入,但我们在调研中高兴地看到,目前相关的研究成果已开始出现,尤其是来自实践者的理论总结更具有启发意义。

2、 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在我国农村,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发展时间并不长。拿“金农工程”来说,按最初在1994年12月提出并投入建设时的设计,它还不是基于互联网的,而是依托数据通信专线建立的、连接国内和一些国外农业信息数据库的农业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的专用网。后来,得益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应用的发展,人们才开始探索将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应用于涉农领域。

我国涉农信息化与电子商务在其早期发展的较长时间里,一直是由政府来主导的。政府从一开始就非常希望涉农信息化与电子商务能密切结合农业生产,能重点解决农民的“买难卖难”问题。在政府主导下,经过国家多年的持续投入,采取“村村通”工程、“家电下乡”、“信息支农”等多方面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农业科技、农产品供求和价格、农用生产资料、农民生活需求和新农村建设等提供信息服务,明显改善了农村信息化能力。涉农信息化包括电子商务的能力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其主要标志之一,就是一大批涉农电子商务网站从无到有地发展起来。据农业部的数据,到“十一五”末,我国农业网站达了31000多家。[6]但问题也比较明显,这集中体现在“信息化不等式”(即能力≠应用≠有效)上,这些涉农网站绝大多数长期徘徊于信息服务而未能拓展到在线交易服务,已建成的涉农信息化能力的普及应用及其效果并不理想。

近年,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格局终于有了新的突破。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已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我国农村电子商务正在由政府主导向多元主体共同推动发展。一方面,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农村电子商务仍在艰难前行,政府主管部门仍一如既往或更加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另一方面,更多企业和其他非政府机构自下而上地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正在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特别是农民中的一些先行者,自发利用市场化的平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成功实现自身脱贫致富,必将对越来越多的农民形成强有力的示范效应。这种由农民自发、自下而上的农村电子商务,正在与业已存在的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农村电子商务互补互促,形成新的发展格局。

二是农村电子商务由长期徘徊于信息服务开始向交易领域深化拓展。随着一些地方农村电子商务条件逐步趋好,从事农村电子商务交易服务的探索日见增多,包括一些原来长期从事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的主体,也开始向在线交易进军,即便是难度较大的生鲜类农产品的在线交易也越来越多,除了以阿里系为代表的综合交易平台上的农村网站和涉农电子商务交易在快速发展外,中粮我买网、顺丰优选、世纪商城、新发地农产品交易网等一批以农为特色的电子商务交易网站也是异军突起,令人瞩目。

三是农村电子商务从原来侧重其经济意义,转向助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现已在农村电子商务领域闻名遐迩的沙集模式等案例中,农村电子商务首先成为农村从业者增加收入的手段,随着越来越多的乡亲们加入进来,推动了当地农村社会发生多方面的显著变化。而在世纪之村的案例中,农村信息化首先从村里的账目公开起步,后来发展到帮助村里的农民开展在线交易,最后逐步形成涵盖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村务多种应用在内的农村综合信息化平台。

我们的调研表明,在近年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实现突破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背后,主要有如下三种驱动力联合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国家政策。自2005年以来,在“新农村建设”战略、“城市反哺农村”、城乡统筹发展政策的确立和持续实施下,国家各涉农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建设性投入,改善了全社会对农村的发展预期,越来越多的主体开始尝试或进一步加强了在农村市场的战略部署。这使得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获得了更多的支持,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所需的基础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

二是市场环境。近年,市场化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日趋成熟,电子商务的服务业有长足进步。综合阿里中心提供的数据,2012年,我国网购人数为2.42亿,淘宝网卖家近800万户,淘宝上的第三方服务商近20万家;当年电子商务服务业的营业收入近2500多亿元,支撑了超过5万亿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这一切,明显改善了草根农民开展电子商务的环境,为农民从事电子商务提供了便利。

三是用户拓展。中国的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到了从城市向农村自然拓展的阶段。2011年,我国网民人数突破5亿,[7]网商规模突破8300万。[8]2012年又有新的发展。通过要素在城乡间的流动,电子商务应用由城市向农村蔓延已成为必然趋势,农村中蕴藏的电子商务潜能也必然越来越多地被激发出来。农村网商中的成功者,为身边乡亲们利用网络脱贫致富,提供了看得见、学得会的示范,如同燎原的星火,正以点带面地吸引着更多农民投身到农村电子商务中来。

正在迈入新阶段的我国农村电子商务,一方面其自身的发展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气象;另一方面,它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方面的作用,也必将越来越多、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

二、农村电子商务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中的作用

当然,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电子商务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而且,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本身及其助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在不同地方、不同案例中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但是,电子商务推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中的作用是可以观察到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

1、 电子商务改变了农村从业者传统的社会身份

通过在网上开店持续从事电子商务经营,越来越多的农民用鼠标键盘代替了锄头,按用户网络购物的时间调整自己的作息表,足不出户地在网上做生意,以网上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活动。从而,改变了他们传统的社会身份。比如,在苏北的沙集,越来越多的村民以家具网销、制作和其他相关活动为业,电子商务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变身为网商、工人、物流服务商、客服等。在河南辉县、四川青川等地,农村网商通过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委托加工关系,变成了经纪人。近年阿里巴巴组织的全球十大网商评选的入选者中就不乏此类案例,从2009年山西农民王小帮、到2010年青川返乡创业大学生赵海伶、再到2011年山东残疾农民孟宏伟,他们都属于农村网络营销经纪人群体的杰出代表。这个群体中的每个人都联系着一大批农户为自己供货,而他们自己则将主要精力放在了网络营销上。一些经营规模快速成长的农村网商,通过雇佣关系,变身为老板。2012年入选全球十佳网商的福建中闽弘泰王大伟,主要经营的是铁观音茶叶,自网上开店以来发展迅速,雇佣上百人。农村网商给城里人、给知识分子发工资已不再罕见。

2、 提高了从业者和相关农户的经济收入

农村电子商务在取得实质发展的那些地方,事实上明显提高了当地参与者的收入水平。在辉县,农村网商通过开网店,让太行山里原来无人问津的山货卖出了好价钱,野生山楂收购价由每斤1元涨到7元,提高了山民收入;在河北清河、江苏沭阳、浙江义乌等地,农村网商在开网店销售羊绒制品,做花木生意或小商品批发,通过薄利多销增收;沙集家具网销的平均利润率为18%,其快速发展和裂变式成长使当地出现招工难,一个大工的月薪可达到6000元。电子商务不仅让原来的贫困农户以网上创业、为网商打工脱贫,而且农民网商中涌现出了一批先富起来的老板。

3、 促进了农村经济和产业结构优化

电子商务促进了农村主导产业转型。例如,与沙集一河之隔,是宿迁的耿车镇。20多年前,“耿车模式”闻名天下,沙集学耿车发展起基于农户的废塑回收加工业。虽然农户以此挣了钱,但对当地环境造成很大污染;今天,耿车学沙集,也在转废塑为网销,从传统工业化时代跨入信息化时代。

电子商务带动发展起一个由多元素配套构成的新的市场生态。沙集网商的产业链上包括了家具网销、生产、物流快递、原材料供应、配件购销、相关IT服务等;在义乌,不少村子已变得与城镇无异,青岩刘村原来人口只有1千多人,现在涌入上万外地人前来落户,从事网上网下的小商品经营,本地农民当起了房东。当地经济结构已经去农村化和商业中心化,电子商务在内小商品集散中心的市场生态,正是吸引外地创业者前往落户的重要原因。

4、 提高了农民组织化水平

在闽南、湘西等多地农村调研表明,电子商务促进了村和乡镇信息点和信息员的发展。设立在乡镇、尤其是普及到村的信息点和常设的信息员,是聚合农民原本分散的买卖需求,克服农民不会上网的限制,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要的依托。同时,以村级信息点为支点,发展起草根物流,还有利于解决农村电子商务的“最后一公里”或“最初一公里”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村电子商务还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如虎添翼。例如,中闽弘泰就是一个茶农合作社应用电子商务打造网上知名品牌的成功案例,电子商务不仅迅速增加了他们的茶叶销量,而且提升了他们和周边其他合作社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中农信达等涉农电子商务公司专门开辟了农民合作社网或专栏,大力开展培训活动,并帮助搭建起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的平台。在义乌和沙集等地,电子商务协会起到了组织网商、进而组织农民,支持农户特别是青年人网络创业的积极作用。

5、 助力农民返乡创业与就近就业

2013年,一项由中国就业促进会牵头、阿里巴巴和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等参与的“网络创业促进就业”研究课题披露,到2011年通过网络直接和间接就业的人数已达到1350万人。其中,农村网商返乡创业便是亮点之一。农村电子商务让更多的人返乡或留在农村发展。比如,在沙集,在有着“鸡毛换糖”传统的义乌,不仅原来外出打工的当地人现在几乎都返乡创业和就业,而且还吸引众多外地人包括城里人前来落户。沙集镇东风村路边的标语“出门打工东奔西跑,不如在家上网淘宝”,真实反映出农民对进城打工和返乡开网店二者利弊权衡后的答案。沙集农民网商的平均雇佣率为6人,常见的现象是,周边的农民先来网店打工,学会创业本领后,回去开办自己的网店。调研发现,各地农村电子商务的领头人,或接受过较高学历的教育,或有过在大城市、大企业打工的经历,或有过创业和管理的经验。当他们返乡开网店创业成功,便会像“滚雪球”那样,带动更多的人返乡创业和就近就业。农村电子商务的这种普及效应,离不开农村“熟人社会”特有的社会土壤。[9]

农民返乡创业和就近就业,带动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传统农村显现出小城镇的雏形。除了返乡人员带回新的劳动方式和生活方式外,外来人口的进入和落户更是对当地农村城镇化起到直接推动作用。这为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化,探索新的城镇化道路提供了新的启发。

6、 明显改善了农民家庭生活质量和农村社会面貌

我国农村的外出务工者,大都是农村人口中在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中处于最佳阶段的人群。他们的出走曾造成我国农村留守人员的平均素质进一步降低,进一步拉大了城乡之间业已存在的鸿沟,而他们通过返乡创业和就近就业的方式回流农村,当然也可以使“空巢家庭”、“空巢村”带来的很多农村的社会问题迎刃而解。在调研中,我们亲眼看到农村网商们家庭生活由此发生巨大变化,一家人在一起一边努力打拼新事业,一边享受天伦之乐,明显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村镇面貌也因此焕然一新,治安状态大为改善。另外,农村网商的崛起,也为当地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注入蓬勃的生机。这不仅有利于和睦家庭、和睦乡里,而且造福了当地社会。

7、 电子商务的发展提升了农民网商的素质和幸福感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涉农电子商务必然面对许多特殊的困难。农民开展电子商务,需要克服文化知识、劳动方式、乃至思想方式上的限制。然而,越来越多的农村电子商务的成功案例,有利于人们纠正原来认为农民文化水平低不适于从事电子商务的偏见,并且越来越显示出其包容性发展的特征。农村电子商务让越来越多的农民体会到实现人生价值的幸福感。在沙集,70岁的周为山不愿成为家人和社会的累赘,不久前还在经营网店,只是眼睛有疾,才离开电脑屏幕,专做线下管理工作。山东嘉祥县的农民孟宏伟兄弟都有残疾,瘫痪的哥哥和失去一条胳膊的弟弟,在网上卖活牛羊卖出了国门,带动了当地200多家养殖户和上千人就业。曾轻生过的孟宏伟当选了2011年度全球十大网商,书写出不平凡的人生。草根农民网商创业,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经济收入,还有个人价值的实现、自信和尊严!

总之,农村电子商务助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作用,可归结为:改变了结构,赋能于“细胞”,转变着“基因”。

自农村改革以来,农户分散的小生产如何对接大市场,一直存在着结构性缺陷。农户要么直接对接市场,要么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公司+农户”机制下,通过“公司”的中介去对接市场。这两种方式都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农户因其信息劣势带来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弱势是明显的事实。在实践中,“公司+农户”事实上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一些公司利用优势市场地位牵着农户鼻子走,与农户争利,更有甚者还在市场上兴风作浪,以致民怨沸腾。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通过“网络”的介入,打破了“公司+农户”信息不对称的结构,为农户了解和把握市场变化、克服信息弱势,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和现实手段。农户们借助网络,既可以不通过传统公司的中介而直接对接大市场,也可以因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在与中介公司打交道时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农村电子商务,不仅为农户带来交易半径、交易规模等方面的量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带来质变,即改变了农户对接大市场时在订单和定价上原有的权力对比格局。

电子商务的赋能,对于作为农村经济社会“细胞”的农民网商来说,已不再是一个外生的因素,不再是政府或IT公司推送给他们的可有可无的东西,而已经成为他们根据自己内在的需求主动选择所形成的劳动方式和生活方式。电子商务与他们这些农村经济社会的新“细胞”已经不可分离。

电子商务的赋能影响之深,正如同农村的“转基因工程”,转变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因”。它让农民网商及他们身边越来越多的乡亲们,收获到其祖辈从未有过的信息化所带来的感悟。在实地调研中,我们经常会为那些掌握了现代电子商务能力的农民网商的自信而感动。他们的感悟和自信,代表着信息时代我国农民新的发展观、资源观和价值观。其实质内容,用世纪之村潘春来董事长的话来说,就是“用智慧建设新农村”,以信息化“转变农民的收入方式”,“还农民以应有的平等与尊严”。

三、政策建议

鉴于农村电子商务助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中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理应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我国农村电子商务仍处于发展初期,不仅地域分布极不平衡,而且整体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目前,我国农村网民在全体网民中占比为26%,而农村网商在全体个体网商中占比更小,即10%左右。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要彻底克服农村、尤其是边远农村长期形成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基础设施等发展滞后对电子商务的制约,绝非短期之功。[10]这就更需要各类主体长期努力,共同推进,其中,尤其需要政府继续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政策。

我们对于如何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主要建议如下。

1、贯彻实施“‘新四化’同步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理念,要以农村电子商务为主要的工作抓手。中共十八大提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理念,应体现在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部署和实施过程中。新农村建设关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要求”,仍应视为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目标。落实“‘新四化’同步发展”的理念,就要将信息化融入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手段中,而涉农电子商务正是一个主要的工作抓手。要通过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订单农业”,助力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推动农村“生产发展”;鼓励农民以电子商务创业和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和“生活宽裕”;以电子商务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村容整洁”环境优化;通过电子商务促进现代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提高农民素质,助力实现“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

2、高度警惕城乡数字鸿沟拉大的威胁,切实将农村信息化放在更迫切、更优先的地位。克服城乡二元结构需要付出长期的努力,国家应继续在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除道路交通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需继续加大力度外,要特别重视物流配送、商流组织“软”的方面,积极探索通过有效的商务模式、组织模式创新和信息化手段,克服农民需求分散性带来的困难;大力发展农村草根物流,解决“最后/最初一公里”问题。要高度重视近年我国城乡数字鸿沟有所拉大的现象,高度警惕当前各地“智慧城市热”进一步拉大城乡数字鸿沟的潜在危险,在务实推进城市信息化的同时,要切实将农村信息化放在更急迫、更优先的位置。

3、通过创新相关体制机制,更有效地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要鼓励更多的社会主体进入农村电子商务领域,探索和创新政府与市场主体间合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体制机制。政府在农村电子商务中的职能定位需进一步明确,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建议将政府资源聚焦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限制其进入相关的竞争性环节;要探索和总结旨在避免平台重复建设及有效发挥现有资源的“1+N”模式的经验;要将政府主导已建成的农村电子商务的体系,与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内在需求对接起来,与市场化平台企业开展业务合作、股权合作甚至兼并重组,以市场规律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要纠正农民科学文化素质较低难以从事电子商务的偏见,鼓励广大农民利用市场化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经营;充分肯定和进一步发挥市场化电子商务平台的作用,鼓励和帮助他们进一步拓展农村市场,提升服务质量。

4、要充分用好和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的电子商务政策体系。政府要帮助农民和农村网商首先充分利用好国家和地方已有的农村电子商务政策,为此,政府应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行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知晓、理解和利用好已有的政策;要将鼓励农村电子商务,纳入扶持农民返乡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乡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信贷、小微企业、农村扶贫等政策中来,破除政策落实中的人为障碍;要在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发展、用地、融资、人才、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继续探索新的扶持政策。

5、千方百计提高已建成的涉农信息化能力的应用绩效,改进农村电子商务的绩效考核体系。针对政府主导和国家投入已建成的涉农信息化能力应用效果不理想的问题,要加强和改进相关的绩效测评体系。其中,应把政府出资兴建或支持的农村电子商务项目作为重点,尤其是B2C、C2C的项目绩效考核不能再仅以能力建设的工程指标为准,而应以农民的应用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为准。原则上,只要能够利用已有市场化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的,政府就不应再投资新建平台;对绩效考核结果不好的项目,也不应继续追加资金,而应督促项目责任者限期整改,提高绩效;对于整改无望的项目,应及早关停并转;对于以农村电子商务为名营私和造成较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11]

6、加强对基层农村电子商务的调研、宣传和典型示范,有效激发农民中蕴藏的电子商务能量。历史经验表明,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真正成功的经验大多发自于草根,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基层农村电子商务调研,以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创新经验。在“空巢村”造成的农村留守人口素质下降的情况下,要特别呵护新一代农民留在家乡创业的热情。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子商务“领头羊”的示范作用,重点鼓励有上网经验的返乡大学生、务工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带头开展电子商务,鼓励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专业人士到农村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成功的先行者现身说法,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农村“熟人社会”有利知识扩散的机制,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尽快星火燎原。

7、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组织细胞和基因的转变。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根本上是作为农村经济社会最基本组织细胞的农户和农民的转型。要引导农户和农民提高自身的组织化水平和程度,提高他们及其组织的信息化意识、能力、水平和程度。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以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服务网点及机构、各类村民组织等为重点,将提高农户与农民的组织化率和信息化率的任务,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着力发挥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农户和农民积极转变的作用。

8、高度重视农村“‘新四化’同步发展”的领导力问题,充分发挥农村网商助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积极作用。新农村需要新村官,新时代需要新领导。建议组织部门高度重视遴选、培养和使用农村已经、今后还会更多涌现的既有信息化能力、又熟知农村经济社会规律的优秀人才,特别要将农村“‘新四化’同步发展”所需的、农村信息化实践中的领军人物,选拔到合适的领导岗位上来。要注意发挥农村网商这一新兴群体发展和改革需求动力足、见多识广、能力更强的特点,为他们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助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创造更好的制度化的条件。

 



[1] 特向该项课题的委托方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向参与课题研究的同仁致谢,他们是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的姜奇平、叶秀敏、周红、张才明,阿里中心的梁春晓、张瑞东,农业部信息中心的吴秀媛。

[2] 陆学艺:《21世纪的中国社会》,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以及《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发展研究报告》,社科文献出版社,2002年。

[3] 郑杭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4] “新四化”即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5] 李广乾:《应用信息化促进新农村建设》,http://www.cnii.com.cn/20070520/ca418077.htm

[6] 农业部官方网站,http://www.moa.gov.cn/ztzl/sewgh/sew/201112/t20111207_2424551.htm

[7] 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2年1月的统计报告。

[8] 见阿里巴巴研究中心2011年11月的网商发展报告。

[9]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阿里中心:《“沙集模式”调研报告》。

[10] 汪向东,《农民“卖难”与农村电子商务》,《中国信息界》,2012年第五期。

[11] 汪向东,《衡量我国农村电子商务成败的根本标准》,《中国信息界》,2011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