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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发展共识2015:“互联网+”驱动创新
发表时间:2015-12-30 12:14:58 作者: 管理员

信息社会50人论坛

2015年5月16日  北京

为传播信息社会理念、推动信息社会发展,在第十个“世界信息社会日”来临之际,信息社会50人论坛在北京组织召开 “2015信息社会发展论坛”。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互联网+’与创新驱动”,来自国际、国内的300多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就“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与推进达成共识。

1.“互联网+”是中国抓住信息革命历史机遇的战略选择。“互联网+”旨在利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升级,是新时期中国全面推进信息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选择。信息革命日新月异,为中国提供了一百多年来最大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中国作为第一网民大国,拥有最大的发展潜力,有理由取得更大的成绩,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国在信息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等多个领域的实践已经证明,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变道超车和跨越式发展是完全可行的。

2.“互联网+”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推动力。互联网+就是要将互联网基因注入到经济社会肌体,形成新的市场观、资源观、价值观和发展观。互联网+”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的现实选择,是中国创新驱动的动力源泉,是中国全面进入信息社会的加速器。中国依照自己的国情,实施“互联网+”策略,可以发挥市场大、网民多的优势,推动应用领域的大众创新。在大时代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希望“互联网+”能够给小企业以空间、给年轻人以机会、给未来以梦想。以“互联网+”驱动创新,以创新驱动中国发展。

3.“互联网+”是全方位的融合与创新。经过多年发展,互联网不仅已具备技术网络、媒体、渠道、基础设施的特性,而且还包含老文化思维方式、发展模式、生存环境、国家竞争新疆域等多重属性。“互联网+”一定是全方位的融合与提升,不能是选择性应用,更不能只是作为标签使用。目前,“互联网+”的重心在于技术与行业的融合,并不断创造新业态、新模式,从而促进行业的转型升级。

4.“互联网+”需要有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制度创新。中国正处在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加速转型的过程中,信息生产力与工业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日益凸显成为新常态。信息生产力发展面临旧有法规制度和传统利益格局两大阻力,需要松绑、去咒、破除瓶颈。对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要确立“先发展、后管理、在发展中逐步规范”的原则,对待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要宽容,留出发展空间。应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创新,在工商、税收、市场监管等方面采取“放水养鱼”。在互联网治理方面,提倡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责任的分散化、治理机制的合作化。

5.“互联网+”呼唤经济发展理论的伟大创新。信息技术革命远未结束,真正的变化才刚刚开始。目前信息革命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影响就已经如此巨大,以至于很多人都无法适应,未来又将如何确实更加难以预测。传统经济学理论已滞后于信息经济发展实践,新体系的建立可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伟大的实践呼唤伟大的理论,时代期待重大的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