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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 信息系统和信息社会:概念和方法
发表时间:2015-02-25 11:51:01 作者: 管理员

    【按】2013年1月11日,由中欧电子商务科研与教育合作组织(eBEREA,“易彼瑞亚”)、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和信息社会50人论坛共同组织的“第二次中欧信息社会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堂举行。此次论坛的主题是“信息系统和信息社会——概念和方法”。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信息社会50人论坛成员陈禹教授主持会议,论坛成员张新红、姜奇平、阿拉木斯等围绕信息社会主题从不同角度切入做了精彩演讲。

 

    以下为主要观点摘录:

50人论坛成员、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主任张新红在会上做了题为“信息社会的测评方法”的主题演讲。他指出,信息社会是信息技术革命发展与人类内在需求自然耦合的必然结果,中国当前正处在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加速转型期,面临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需要加强信息社会理论和实践研究。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经过多年积累和深入研究发现,信息社会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形态,具有知识型经济、网络化社会、数字化生活和服务型政府四个特点。信息社会发展可以分为准备期和发展期等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个发展阶段的特点、面临的问题和主要任务各不相同。根据信息社会的基本特点及其每个特点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构建出用以测算信息社会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并用信息社会指数(ISI)反映和衡量信息社会的发展水平。测算结果表明,当前中国正处于向信息社会的加速转型期,信息技术加速扩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从量变走向质变。在这一阶段,不同的政策导向和行为选择将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因此需要在深入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正确的政策和路径。

50人论坛成员、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陈禹做了题为“信息社会与工业社会的本质区别”的演讲。他指出,自上世纪中叶以来,人类社会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显著变化,这种变化不是量变、地区性的、局部性的,而是质变、全球性的、根本性的。从社会关系、技术手段、经济社会发展、政治领域以到公众的思维方式等多个领域,都与过去存在显著差异。如,社会关系从松散走向紧密,交往范围无限扩大并且更加方便快捷;新技术应用层出不穷;经济活动更具全球性,产品多样性、个性化等特点,更加强调民主、和谐、包容,思维方式多元化等等。现实社会中面临的许多困难往往是由错误的理论和方法造成的,因此当今社会,亟需新的理论、新的理念和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50人论坛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做了“信息经济的评价指标——从GDP到幸福指数”的演讲。他指出,社会进化史可以用三个主题词概括:农业化的主题词是“温饱”,工业化的主题词是“富强”,信息化的主题词是“幸福”。如何衡量幸福,他向大家介绍了澳大利亚学者的方法及美国学者诺贝尔奖获得者卡尼曼的日重现法(The Day Reconstruction MethodDRM)。他认为,日重现法实质是统计上的现象学方法,在这种统计学背后,是一种融社会学、心理学于经济学之中的后现代社会科学方法。上述两类方法都存在缺陷并且引起了很大的争议,需要在吸取上述两种方法优点的基础上找到新的方法。

50人论坛成员、阿里巴巴网规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做了“信息社会的治理——生态化治理”的演讲。他指出,传统的法律与规则在信息社会面临系统性、根本性的困境,如概念界定难、控制力弱化、虚拟物品和数据所有权认定难、立法周期长和法律能动性不足、电子证据认定难、执法成本高、管辖权需要重新划分等。因此信息社会需要新的治理规则,即生态化治理。生态化治理意味着,要在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建立和谐共赢互助的生态化关系,达到有序有为、欣欣向荣的生态化治理效果;治理要以网规为基础和经验,即发展与规范兼顾;要利用信息流动解决问题。此外,还要掌握好法律与技术的辩证关系,要注重柔性管理。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是东方文化的回归,即倡导法道,法自人心,自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