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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只有一半社会在网上
发表时间:2017-02-21 10:36:01 作者: 邱泽奇

如约而至,刚进入2017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便发布了《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称中国网民(其实,我非常不愿意引用“网民”这个概念,“网络用户”或“网络居民”或许更为中性)的数量达到了7.31亿,并以“中国网民规模已经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作喻。此外,《报告》还称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了53.2%。

咋看起来,这两个数据没有任何新奇之处,可如果将其放在中国社会的情境之中,我认为,有三点可以讨论。

第一,7.3亿意味着中国家庭的完全连接,也意味着家庭经济活动的完全连接。

中国是一个家庭化社会,不是个体化社会。家庭成员之间的分享是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夫妻之间可以不看对方的微信短信,却可以请对方支付;母亲如果让儿子在网上买个东西和卖个东西,或者父母帮助子女照看网店,那也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这就意味着,在中国社会,一个人不是只有有网络账户才算是上网,才算是与网络连接。而是,一个人只要家里有一个人有网络账户和上网,这个家便与网络连通了,家里的人至少经济活动与网络连通了。

按照2015年中国小普查的数据,中国家庭户的数量为44058万户,家庭户平均人口为3.12人。7.3亿意味着平均每个家庭有1.8个人在网上,即使考虑到有的家庭有3个账户,有的家庭没有账户的状态,且假设我们认为没有账户的家庭主要分布在偏远农村地区,也可以预估中国的家庭几乎都与互联网络相连接了。这是因为,即使是在偏远农村地区,聚村而居的格局让没有账户的家庭可以通过村里已经上网的人与互联网连接。阿里巴巴布局的“村淘”、京东布局的“京东乡村”解决的正是这个议题,其中网络结构中的“结构洞”正是其中的原理,即在一个村子布下一个连接互联网的节点,让全村的人都连接上互联网。

第二,53%意味着一半被代表,也意味着只有一半社会处于连通状态。

中国的实践证明,一个人运用网络买卖东西可以有人代办,运用网络进行学习可以借用。科学家运用脸书用户的实验证明,网络上的观点传播却具有“回音壁效应”,即人们在网络上不是接受他人的观点,而是寻找与自己观点相似的观点,尤其是政治观点。这就意味着如果要发表观点和从事私密活动,就只能自己来。尽管中国是一个家庭化社会,部分的个体性事务依然需要自己亲自操办,他人无法替代。它就意味着每个人有自己的网络连接是重要的。

普及率是以个体为单位计算的统计指标,53%的普及率意味着在涉及每个人必须亲自操办的事情上,在中国,依然有一半的人需要请他人代办。

既有的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络基础设施在人口居住区域的覆盖率为97%。换句话说,如果人们愿意上网且自身有能力上网,至少有97%的居住区域是可以上网的。看《报告》列举的区分地区和城乡的普及率,我们发现没有连接的是偏远地区,譬如普及率在50%以下的几乎都是有偏远地区的省份,云南的普及率只有40%。与之相比,北京的普及率高达78%。也就是说,在偏远地区,有更多人在涉及他人无法替代的事务且必须使用网络时,被他人代表着。在媒体中经常听到的“网民”如何如何,是不包括没有直接上网的这部分群体的。

基于成熟效应可以估计,不在网上的人口主要来自两个群体:年长的群体和没有机会上网的群体。《报告》数据显示,非网络用户的60%分布在农村地区,不懂电脑或网络的用户占55%,说明的正是这一点。

综合上述两点,可以延伸的第三点讨论是,完全的经济和一半的社会正是中国面对信息化进程中的张力。

世界银行的2016年世界发展报告《数字红利》称,全球近60%的人口还不能上网,从连通性视角看,中国实现了人群的完全连通,不仅让中国搭上了信息社会这班快车,更为经济活动类的应用创造了“风口”。众多经济类的应用,网购、网销、网造、网创,分享经济、互联网+,其基础,正是中国人口的完全连通,以及由完全连通带来的市场规模和差异需求的乘数效应。即使不在网上的人群,其经济活动也可以通过间接途径在网上实现。不仅可以通过网络实现生产和消费,也可以通过网络实现服务。《报告》显示的应用证明这一点:零售、交通、支付、企业,都在运用完全连通这一基础。事实上,完全连通的不仅是人群,还有企业。《报告》称,企业的计算机使用和互联网使用以及宽带接入等比例已经超过94%。

可从社会视角看,中国只有一半的社会在网上。通过网络呈现的观点和意见,无论涉及哪一类事务的意见,都只是一般人群的意见,而且是忽略了特征人群的意见。细分网上网下的社会群体可以发现两者之间的群体极化现象。在网上的是有能力上网和有需要上网,且有机会将既往的资产积累转化为互联网资本,并从网上获取互联网红利的社会群体,青壮年群体、识字群体、有学习或职业需要的群体,一句话,将互联网作为其生产生活一部分的群体。不在网上的不仅是没有能力上网的、也可能是没有需要上网的群体。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社会生活,也不意味着他们对自己身在的社会没有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只是,他们的生产生活不在网上而已。当我们以网上的意见为意见、以网上的社会为社会的时候,便忽略了网下人群的观点和意见,忽略了一半的中国社会,并可能在事实上制造了两个极端类型的社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