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动态列表
“信息社会50人论坛·北大讲堂”第12讲:“互联网在如何改变社会”成功举办
时间:2016-06-29 00:00:00  发布人:管理员

微信截图_20160629164539.png

2016年6月23日晚,“信息社会50人论坛·北大讲堂”第12讲活动在北京大学成功举办。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邱泽奇应邀做了“互联网在如何改变社会”的专题报告。

邱教授首先从巴黎恐怖袭击、“低头族”等社会现象入手,引出了人们对社会特征的判断,包括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网络社会、数据化社会等解释。提出经典社会学定义的“社会”是指“由特定地域内相互影响并分享共同文化的人们形成的人类共同体”。在一般社会里呈现的定律,在互联网社会同样存在,并且在互联网的影响下,这些定律突破了“地域”的约束,呈现出不同特征。

邱教授指出:“互联网并非带来了新的机制,而是呈现了人类社会本来就有的、却未曾被证明的机制”,如六度分隔理论(小世界现象)、符合幂律分布的无标度网络以及规模乘数效应、差异乘数效应和平台效应等。他同时指出,平台通过操控连通性从而影响了两个乘数效应和“社会要素”,进而在“改变”社会。邱教授进一步用社会赞许、赢家通吃等社会现象以及“贾君鹏事件”、“情绪传染实验”、“回音壁实验”等案例证明了上述观点。

邱教授在“从众效应”和“级联效应”的基础上提出了互联网改变社会机制的模型,即“水+舟+堤”(WSB)模型。其中,水是指由六度分割、从众、级联等效应构成的一个无标度网络;舟是指由幂律和长尾效应构成支持的平台,常常表现为赢家通吃;堤是指治理策略或制度。三者在相互作用下保持类似于纳什均衡的稳定状态。并进一步指出,如何治理和建构制度,是一个世界范围内正在努力的内容,无论是完全管制、还是完全放任,可能都不是达成均衡的方式。

邱教授认为中国社会收入分配结构已经属于幂律分布,“丁字型”社会结构只是幂律分布的双边对称而已,而橄榄型结构只是人们的一种想象。他还表示迄今为止没有一本系统的社会学教科书呈现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今天对互联网的思考还在沿用先辈们对工业社会的认识框架,当晚的演讲就是尝试着从社会学的视角探讨互联网改变社会的机制。

邱教授最后给出结论认为:不是互联网在改变社会,而是“我们”在改变社会。互联网只是把“我们”改变社会的企图呈现而已。同时,万物互联让“我们”的企图变得可计算,让社会从感知型向可计算型变化。而这一切都源于人类对“连通性”的渴望。

报告引发了与会者的强烈共鸣与热烈讨论。信息社会50人论坛执行主席、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张新红主任主持报告会。来自政府、科研机构、企业、高等院校师生等2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微信截图_20160629164824.png